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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民族研究》引文注释规范

《民族研究》引文注释规范

一、非连续出版物

普通图书  

1.著作

标注顺序及格式:[责任者]:《[著作名]》,[出版者][出版年]版,[页码]。

说明:(1)责任者可能是个人,也可能是团体、组织、机构。责任者无法确定时,用“佚名”表示。(2)责任方式有多种,如果是撰著,在姓名之后加冒号表示;如果是“编”、“主编”、“编著”、“整理”“校注”等其他责任形式,后面跟冒号。(3)两个或三个责任方式相同的责任者,用顿号隔开;有三个以上时,只取第一责任者,其后加“等”字。(4)翻译图书需要注明原作者国籍,以[]标识。(5)书名的副标题应一并标注;如书名较长,再次引证时,可用简称,但须在首次标注时注明。(6)书名中原有的补充说明等文字,应放在书名号内。(7)非公元纪年的出版时间应照录,但1949年以后不用民国纪年。(8)版权页中缺出版者或出版时间时,须说明所缺项,用()表示。(9)港台版图书可通过标注出版者所在地点(城市)反映出来。(10)引用图书是第1版时,可以省略版本说明;如果不是第1版,版权页中表示版本的文字(如“修订本”、“增订本”、“第3版”等)应照录。(11)影印版的图书要标注“影印本”。(12)页码用“第 页”表示,引用的内容不止一页而又不连贯时,页码之间用顿号隔开;跨页的页码,中间用连字符。如:第788289217页。

例子:

佚名《蓝氏族谱》

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:《民族工作文献选编》,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,第36页。

道布整理、转写、注释:《回鹘式蒙古文文献汇编》,民族出版社1983年版,第3-4页。

[美]莱斯利·里普森著、刘晓等译:《政治学的重大问题——政治学导论》,华夏出版社2001年版,第26、27页。

恩斯特·卡西尔著、甘阳译:《人论》,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版,第95页。

李德启:《满文书籍联合目录》,国立北平图书馆、故宫博物院图书馆出版,民国二十二年(1933),第40页。

《国外藏学研究译文集》第11辑,西藏人民出版社(原书无出版年份)

[加]威尔·金里卡著、邓红风译:《少数群体的权利:民族主义、多元文化主义与公民权》,台北左岸文化出版社2004年版,第263页。

王尧、陈践译注:《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》,民族出版社1992年增订本,第141、173页。

《至正崑山郡志》,中华书局1989年影印本,第1121页。

[奥]曼弗雷德·诺瓦克著,毕小青、孙世彦主译,夏勇审校:《民权公约评注——联合国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〉》(上册),生活·读书·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版,第476页。

2.析出文献

标注顺序:[著者]:《[析出篇名]》,[文集责任者]:《[文集题名]》,[出版者][出版年]年,[页码]。

说明:(1)如为作者自编文集,可缺省[文集责任者]。(2)[文集责任者]之后内容同著作。

例子:

何大伟:《人类学是否是“科学”?》,王筑生主编:《人类学与西南民族》,云南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,第54页。

韩儒林:《西北地理札记》,《穹庐集》,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,第84页。

古籍

标注顺序:[责任者]:《[书名]》卷次《部类名》,[版本]。

说明:(1)常用基本典籍,书名中含有作者姓名的文集,以及官修大型典籍,可不标注作者,如《论语》、《管子》、二十四史、《通典》、《资治通鉴》、《陶渊明 集》、《全唐文》、《册府元龟》《明实录》、《大清会典》、《四库全书总目提要》等;有些书籍作者失传,应标注“佚名”。(2)地方志一般不标注作者,只注书名。明清时期的地方志前冠以修纂成书时的年代(年号);民国地方志在书名前冠加“民国”二字。(3)如果需要,责任者前也可用圆括号标注朝代名。(4)卷次用阿拉伯数字标注。(5)引证古籍中的续集、余集、外集、别集、别录、续编、遗文、补遗、卷首、卷末等续补附属部分,卷次须依照原书标明续补附属部分的名称。(6)部类名及篇名用书名号表示,其中不同层次可用中圆点隔开,原序号仍用汉字数字。(7)原有的条目名称,用双引号表示。(8)引证编年体典籍,通常注出文字所属之年月甲子(日)。(9)引证古籍正文所附注疏、笺释,一般采用在篇名外注出注疏、笺释的方式。(10)古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标注版本和页码(用阿拉伯数字)。一些古籍的版本可以直接通过某丛书来反映,可省去具体出版情况。影印古籍要标明影印出版信息,必要时还要标明影印所依据的原始版本。一些常用先秦典籍可只标书名和篇名,用中圆点连接。如:《论语·学而》;《淮南子·地形训》。

例子

民国《溆浦县志》卷5《坛庙》。

(宋)王象之:《舆地纪胜》卷72。

《后汉书》卷86《南蛮西南夷列传》。

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212,熙宁三年六月丙寅条。

《资治通鉴》卷220,唐肃宗乾元元年,胡三省注。

(宋)张方平:《乐全集》卷22,四库全书本。

道光《神木县志》卷3《建置上·边维》,凤凰出版社2007年影印道光二十一年刻本,第37册,第490页。

二、连续出版物中析出文献

期刊

标注顺序:[著者]:[篇名],[期刊名][][]。

说明:(1)刊名与其他期刊相同,应标注出版地点以示区别。流行范围较小、较少见的期刊以及港澳台地区的期刊应适当加注出版地点。2)期刊卷册有年期号、卷期号、总期号三种表示形式,一般只用一种。应首选[年][期]。(3)用卷期号或总期号表示时,其后标出出版年月。4)翻译文章需要注明原作者国籍,以[]标识。

例子:

任新建:《白狼、白兰考辨》,《社会科学研究》1995年第2期。

雷家骥:《汉赵国策及其一国两制下的单于体制》,《中正大学学报》(台湾嘉义)第3卷第1期,1992年。

[俄]鲁伯·列斯尼契科著、李琪译:《阿斯塔那古代墓地》,《西域研究》1995年第1期。

报纸

标注顺序:[著者]:[篇名],[报纸名称][出版年月日]。

例子:

胡锦涛:《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》,《人民日报》2008年12月18日。

三、未刊文献

文献本身没有标题时,可代拟标题(须注明)。引用的未刊文献为原始文献时,可以不作说明,不是原件时,应说明文献与原始文献的关系。

学位论文:标明作者、文献标题、文献性质、学术机构、日期、页码,顺序略同图书。如:

王越平:《白马藏族的闲暇生活研究》,中山大学人类学系2008年博士学位论文,第59页。

会议论文:标明作者、文献标题、会议名称和文献性质、会议地点或举办者名称、日期、页码,标注顺序略同期刊。

未刊手稿、函电等:标明作者、文献标题、文献性质、收藏地点和收藏者,收藏编号。如:

陈道平:《邓州台湾土番垦屯陈氏家乘》,河南省邓州市张村镇上营村(“台湾村”)陈氏家藏本。

《直隶总督袁世凯呈密陈管见十条清单》,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:录副奏折,档号03-9287-008,缩微号667-1102。

四、外文文献

引证外文文献,原则上应使用该文种通行的引证标注方式。

对于英文文献,(1)图书标注顺序:[著者],[书名(斜体,主体词首位字母大写)],[页码].[出版地]:[出版者],[出版年].(2期刊文献标注顺序[著者],"[文章名(主体词首位字母大写)",[刊物名斜体)],[卷期号],[出版时间.3)著作中的析出文献标注顺序:作者;[著者],"[文章名(主体词首位字母大写)]",[书名(斜体],[页码].[出版地]:[出版者],[出版年].4)注释中纯系英文,句末用句点,如中英文混用,句末用中文句号。

例子:

Dru C. Glandney, Ethnic Identity in China: The Making of Muslim Minority Nationality, New York: Harcourt Brace College Publishers, 1998, p.49.

J. Z. Smith, “The Domestication of Sacrifice,”in R. G. Hamerton-Kelly, ed., Violent Origins, California: Stanford University Press,1987,p.198.

Robert J. Foster, “Melanesianist Anthropology in the Globalization,” The Contemporary Pacific: A Journal of Island Affairs, vol.11: No.1, Spring 1999.

 

五、网页引用

尽量在没有其他文献来源的情况下,才引用网页。

引用时应注明网页名称,网页作者,网页链接,发布时间,浏览或下载时间。网页作者、发布时间可以缺省。如:

清远市人民政府网站,网址:http://www.qy.gd.cn/gov/qingyuan.htm,下载时间:2005年9月20日。

 

补充说明

1.本刊采用脚注形式。

2.原则上不做转引。